啖其血食其肉什么意思
啖其血食其肉是想要喝它的血,生吃他的肉的意思。这句话用来比喻非常痛恨一个人,痛之深,深到想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你恨他恨到这个地步,说明他伤你伤的很深,他对你的做的事情太过分,你们之间的仇恨很深。
这句话出自《论语·子罕》,原句是“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意思是在武城,听见弹琴唱歌的声音。孔子微笑着说:“杀鸡何必用宰牛的刀呢?”
后来“啖其血食其肉”就用来形容狼吞虎咽,比喻不知节制地尽情享受美食。
1. 啖其血食其肉是指吃掉动物的血和肉。
2. 这个短语的意思是指以暴力或残忍的方式对待他人,将其置于非常痛苦的境地。
3. 这个短语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但在文学作品或修辞手法中可能会出现,用来形容某些残忍或野蛮的行为。

恨之入骨的意思。
自古以来,中国人有一句话来形容对某个人的仇恨,“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也就是啖其血食其肉。
一个人只有做了很过分的坏事,才会被人恨到这样的份上。
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所在篇章的译文
原文: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後足,虽不足,犹若有跖。物固莫不有长, 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 无丑不能,无恶不知。丑不能、恶不知,病矣;不丑不能、不恶不知,尚矣。虽桀、 纣犹有可畏可取者,而况於贤者乎?
译文:善于学习的人像齐王吃鸡那样,一定要吃上几千鸡脚掌以后才满足,即使不能满足,如同仍有鸡脚一样。事物本来无不有长处,无不有短处。人也是这样,所以,善于学习的人能借助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因此,善于吸取众人长处的人能拥有天下。不要憎恨无能的人,不要厌恶无知的人。憎恨无能,厌恶无知,是错误的。不憎恨无能,不厌恶无知,这就高尚了。即使是夏桀、商纣王,仍然有可以敬畏、可以借鉴的地方,更何况贤明的人呢?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一也什么意思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注释】 箪:音dān,古代盛饭用的竹器。 巷:此处指颜回的住处。 乐:乐于学。 【译文】 孔子说:“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一箪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的乐趣。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 【评析】 本章中,孔子又一次称赞颜回,对他作了高度评价。这里讲颜回“不改其乐”,这也就是贫贱不能移的精神,这里包含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即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为了自己的理想,就要不断追求,即使生活清苦困顿也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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